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片)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28 号浙江新中港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8.61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6,767 99.9894 33,200 0.0106 0 0.0000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6,767 99.9894 33,200 0.010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775,867 99.9891 23,900 0.0075 10,200 0.003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
案》
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
债券具体事
宜有效期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不涉
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魏海涛、王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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