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贵州省毕节市的刘先生爆料称,自己所租的临街房屋被拆除了,但他事前并未收到房东的通知。联系房东后,他被挂断电话,无法退租金和索要物品。
23日下午,林女士回应称,房屋拆除是因为起火。她并没有故意不接电话。她目前在外地,回到毕节后将按约定退还租金。
刘先生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他向林女士租用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峰路一间临街房屋,租用时间从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1日,租金为每年4000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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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告诉九派新闻,因为营业执照未通过审核,他便找了新的门面,但他并未考虑退租,只是将部分器材搬走了。5月21日,他前往该门面时,却发现门面已被拆除。
刘先生和林女士的房屋租赁合同。受访者供图
他表示,此前并没有收到过房东的相关通知。刘先生称,自己询问门面邻居后得知,门面约在5月19日被拆除。事后,他拨打房东电话,房东表示自己不在毕节后,便挂断电话,而后再未接听。
他认为,根据合同约定,这种客观原因导致房屋不能继续使用所租房租情况,符合约定的退租条款。林先生认为,如果在租期内发生拆迁等不可不可抗因素导致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话,房东应该按天折算退还他剩余的租金,并赔偿损失的物品款项。
23日下午,林女士针对此事作出回应。她称,房屋拆除是因为着火了,她并没有故意不接电话,只是有时会错过电话。林女士表示,没有在房屋拆除前告知刘先生,是因为她以为对方的东西都搬走了。而她目前人在外地,回到毕节后将处理此事,至于租金,“该退多少就退多少”。
九派新闻记者陈冬艳
编辑 曾金秋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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