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反映程某某不公开小组收支账目,私吞村民划龙舟筹集款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近日,在湖北省武穴市花桥镇戴伯彰村党群服务中心,花桥镇纪委工作人员、住村干部、包组村干与群众代表围坐在一起,召开一场别开生面的“垸子夜话”。
7月初,有群众举报花桥镇戴伯彰村6组组长程某某不公开小组收支账目,私吞村民划龙舟筹集款等问题。花桥镇纪委迅速展开调查核实,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谈话和查验账目原始票据等方式进行调查,发现举报问题均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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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花桥镇纪委在该村开展“垸子夜话”,对程某某进行公开澄清正名,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助其卸下思想包袱。会上,花桥镇纪委首先通报调查结果,随后程某某现场公开小组2022年收支账目及划龙舟募集资金收支明细账单,回应群众质疑。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父老乡亲对我的期盼。”此次“垸子夜话”彻底打消了程某某的顾虑。
为担当者负责,让想为者敢为。武穴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因案制宜采取会议澄清、书面澄清、当面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建立常态化澄清正名工作机制。
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武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坚决向诬告陷害者“亮剑”,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让干部勇担当善作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8月7日,武穴市公安局刊江派出所对高湖村村民张某某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2022年以来,张某某为满足个人诉求,先后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武穴两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吃拿卡要”、对单位内部工程围标串标等问题。受理举报后,武穴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通过调取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逐一开展核查,发现张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并有涉嫌诬告行为,随即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公安机关对张某某诬告行为作出处理后,武穴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对受到不实举报的两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澄清正名。
武穴市纪委监委坚持“澄清正名”与“打击诬告陷害”同向发力,制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与公安、司法、审计、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责任追究衔接、办理结果跟踪反馈等机制,构建澄清查诬工作闭环管理。
据悉,今年以来,武穴市纪委监委先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依法打击诬告陷害行为3起,营造积极向上、激励担当的良好氛围。(陈家恒 陈嘉麟 岑满)